井下探放水技術規(guī)范
MT
/
T632—1996
本標準是根據(jù)《煤礦安全規(guī)程》(1992)、《礦井水文地質規(guī)程》(1984)以及《煤礦防治水工作條例》(1993)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煤礦生產實際需要制訂的煤炭行業(yè)標準。礦井建設和生產過程中進行探放水工程設計,施工設計應以本標準為技術依據(jù)。
本標準的附錄A、附錄B是提示的附錄。
本標準由煤炭工業(yè)部科技教育司提出。
本標準由煤礦安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煤炭科學研究總院西安分院。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張景海。
本標準委托煤炭科學研究總院西安分院負責解釋。
井下探放水技術規(guī)范
1 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煤礦井下探放水的原則,探放水工程設計內容,探水鉆孔布置及其施工的技術要求,探放水的安全技術措施等。
本標準
適用于井工開采
的礦井。
2 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標準發(fā)布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煤礦安全規(guī)程 煤炭工業(yè)部(1992)
礦井水文地質規(guī)程 煤炭工業(yè)部(1984)
煤礦防治
水工作
條例 煤炭工業(yè)部(1993)
3 探放水原則
“每一個礦井必須作好水害分析預報,堅持有
疑
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水原則”(見《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259條)。“采掘工作面遇到下列情況之一時,必須確定探水線,進行探水”(見《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260條)。
3.1
3.1
、3.5、3.6、3.7、3.8各條分別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260條的一、五、六、七、九款的規(guī)定執(zhí)行。
3.2 接近水文地質條件復雜的地段,并有出水征兆時。
3.3 接近含水層、導水或可能導水的斷層帶或裂隙密集帶、溶洞和陷落柱時。
3.4 打開防水隔離煤柱前。
4 探放水工程設計內容
探放水工程設計應包括以下內容:
4.1 探放水的采掘工作面及周圍的水文地質條件、水害類型、水量及水壓預計。
4.2 探放水巷道的開拓方向、施工次序、規(guī)格和支護方式。
4.3 探放水鉆孔組數(shù)、個數(shù)、方向、角度、深度、孔徑、施工技術要求和采用的超前距、
幫距及探
水線確定。
4.4 探放鉆孔孔口安全裝置及耐壓要求等。
4.5 探放水施工與掘進工作的安全規(guī)定。
4.6 受水威脅地區(qū)信號聯(lián)系和避災路線。
4.7 通風措施和瓦斯檢查制度。
4.8 防排水設施,如水閘門、水閘墻、水倉、水泵、管路、水溝等排水系統(tǒng)及能力的安排。
4.9 水情及避災聯(lián)系匯報制度和災害處理措施。
4.10 鉆窩設計、探放水孔布置的平面圖、剖面圖等。
5 探水線確定
5.1一般應
沿老空
積水線
或老空邊界
平行外推60~150m,
定為老空的
探水線。
5.2用式(1)求得α值確定的界線,定為探放含水層水、斷層水的探水線。
5.3井巷通過導水或可能導水斷層前,必須超前探水。探水線(探水起點)至斷層交面線的最小距離不得小于20m,水壓大于2
MPa
時應按每增加0.1MPa增加0.5~1m。
5.4一般應以可能出水的老鉆孔開孔點為圓心,按式(1)求出d值作半徑畫圓;或在老鉆孔偏斜方位的范圍打探水孔時,應以老鉆孔水平偏斜距與α值之和為半徑畫圓,上述兩個圓的圓周線即探水線。
6 探放水鉆孔布置
6.1探
放老空水
鉆孔,應按巷道的設計方向在其水平面和豎直面內呈扇形布置;鉆孔應成組布設,其
孔數(shù)視超前
距和
幫距而
定。
6.1.1豎直扇形面內
鉆孔間的終孔垂距不得
超過1.5m。
6.1.2水平扇形面內各組
鉆孔間的終孔
水平距離不得大于3m。
6.1.3探水鉆孔的最小超前距
或幫距一般
不得小于10~20m。亦可用式(1)計算。
6.1.4一般傾斜煤層平巷的探放水孔,應呈半扇面形布置在巷道正前和上幫。
6.1.5傾斜煤層上山巷道探放水孔,呈扇面形布置在巷道的前方。
6.2探放斷層水及底板巖溶水的鉆孔,必須沿掘進方向的前方及下方布置;底板方向的鉆孔不得少于2個。
6.3探放水鉆孔除兼做堵水或疏水用外,
終孔孔徑
一般不得大于58mm。
6.4沿巖層
探放強含水層
水、斷層水或陷落柱水,其超前距可按附錄A表A1經驗值選定。
6.5巷道接近可能導水的老鉆孔探水線時,應向老鉆孔布設扇形探水鉆孔。
6.6對水壓大于1MPa的斷層水、陷落柱水或強含水層水,不宜沿煤層布置探放水鉆孔。必要時按《煤礦防治水工作條例》第17條五、六兩款的規(guī)定執(zhí)行。
7 探放水鉆孔孔口安全裝置
探放水鉆孔應安設孔口安全裝置。孔口安全裝置由孔口管、泄水測壓三通、孔口水門和鉆桿逆止閥(必要時安裝)等組成。
7.1孔口管的安裝與固定:
7.1.1選擇巖層堅硬完整地段開孔,孔徑應大于孔口管直徑1~2級,鉆至預定深度后,將孔內沖洗干凈。注漿使孔口管(管周圍應焊扶正肋骨片)與孔壁間充滿水泥漿。待孔口管周圍水泥漿
凝固后掃孔
,掃
孔深度應超過孔口管長度0.5m。
7.1.2掃孔后對孔口管必須進行耐壓試驗。試驗壓力應大于預計水壓并穩(wěn)定30min后,孔口管周圍不漏水時,方可鉆進。
7.1.3孔口管插入孔內長度,一般可按附錄A表1的經驗值選定。
7.1.4節(jié)理裂隙發(fā)育,巖石松軟或破碎,無條件另選放水地點時,應注漿加固后,再安設孔口管。
7.2
探放強含
MT_T632-1996 井下探放水技術規(guī)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