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
第 25 號
《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細則 》已經 2009 年 8月 24 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
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 2009 年 12 月 1日起施行。
局長:駱琳
二 ○○ 九年九月七日
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細則
( 2009 年 9月 7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 25 號公布 , 根據 2013 年 8月 29 日國家
安全監管總局令第 63 號第一次修正 , 根據 2015 年 5月 26 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 78
號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海洋石油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從業人員生命和財產安全,防止和
減少海洋石油生產安全事故,根據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和標準,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內水、領海、毗連區、專屬經濟區、大陸架,以及中
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內從事海洋石油 ( 含天然氣 , 下同 ) 開采活動的安全生產
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細則。
第三條 海洋石油作業者和承包者是海洋石油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對其安全生產
工作負責。
第四條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海洋石油作業安全辦公室 ( 以下簡稱海油安辦 )
對全國海洋石油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 海油安辦駐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 、 中國石
油化工集團公司 、 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分部 ( 以下統稱海油安辦有關分部 ) 分別負
責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 、 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 、 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的海洋石油
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
第二章 設施的備案管理
第一節 生產設施的備案管理
第五條 海洋石油生產設施應當進行試生產。作業者或者承包者應當在試生產前 45
日報生產設施所在地的海油安辦有關分部備案 , 并提交生產設施試生產備案申請書 、 海
底長輸油 (氣 )管線投用備案申請書和下列資料:
(一 )發證檢驗機構對生產設施的最終檢驗證書 ( 或者臨時檢驗證書 )和檢驗報告 ;
(二)試生產安全保障措施;
(三)建設階段資料登記表;
(四)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合格、設計修改及審查合格的有關文件;
(五)施工單位資質證明;
(六)施工期間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及其他重大工程質量事故情況;
(七)生產設施有關證書和文件登記表;
(八)生產設施主要技術說明、總體布置圖和工藝流程圖;
(九)生產設施運營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證書;
(十)生產設施所屬設備的取證分類表及有關證書、證件;
(十一)生產設施運營安全手冊;
(十二)生產設施運營安全應急預案。
生產設施是浮式生產儲油裝置的 , 除提交第一款規定的資料外 , 還應當提交快速解
脫裝置、系纜張力和距離測量裝置的檢驗證書、出廠合格證書、安裝后的試驗報告。
生產設施是海底長輸油 ( 氣 ) 管線的 , 除提交第一款規定的資料外 , 還應當提交海
底長輸油(氣)管線投用備案有關證書和文件登記表及有關證書、文件。
第六條 海油安辦有關分部對作業者或者承包者提交的生產設施資料,應當進行嚴
格審查。必要時,應當進行現場檢查。
需要進行現場檢查的,海油安辦有關分部應當提前 10 日與作業者或承包者商定現
場檢查的具體事宜 。 作業者或承包者應當配合海油安辦有關分部進行現場檢查 , 并提供
以下資料:
(一)人員安全培訓證書登記表;
(二)消防和救生設備實際布置圖和應變部署表;
(三 ) 安全管理文件 , 主要包括 : 安全生產責任制 、 安全操作規程 、 工作許可制度 、
安全檢查制度 、 船舶系泊裝卸制度 、 直升機管理制度 、 危險物品管理制度 、 無人駐守平
臺遙控檢測程序和油(氣)外輸管理制度等;
(四 ) 對于灘海陸岸 , 還應準備通海路及沿通海路安裝的設施設備合格文件 、 發證
檢驗機構檢驗證書和安裝后的試驗報告。
經審查和現場檢查符合規定的 ,海油安辦有關分部向作業者或者承包者頒發生產設
施試生產備案通知書 ; 備案資料 、 設施現場安全狀況等不符合規定的 , 及時書面通知作
業者或者承包者進行整改。
第七條 作業者或者承包者應當嚴格按照備案文件中所列試生產安全保障措施組織
試生產,生產設施試生產期限不得超過 12 個月。試生產正常后,作業者或者承包者應
當組織安全竣工驗收。
經竣工驗收合格并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后,方可正式投入生產使用。
第八條 生產設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業者或者承包者應當及時向海油安辦有關
分部報告:
(一 ) 更換或者拆卸井上和井下安全閥 、 火災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氣體探測與報警系
統、消防和救生設備等主要安全設施的;
(二)變動應急預案有關內容的;
(三)中斷采油(氣)作業 10 日以上或者終止采油(氣)作業的;
(四)改變海底長輸油(氣)管線原設計用途的;
(五)超過海底長輸油(氣)管線設計允許最大輸送量或者輸送壓力的;
(六)海底長輸油(氣)管線發生嚴重的損傷、斷裂、爆破等事故的;
(七)海底長輸油(氣)管線輸送的油 (氣 )發生泄漏導致重大污染事故的;
(八)位置失穩、水平或者垂直移動、懸空、沉陷、漂浮等超出海底長輸油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 第25號《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