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投資項目
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寫大綱及說明的通知
發改投資規〔2023〕304 號
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全國政協辦公廳,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中直管理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
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
為著力推動高質量發展,鞏固和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成果,進一步提升
我國投資項目前期工作質量和水平,根據《政府投資條例》《企業投資項目
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等規定,在 2002年《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指南(試
用版)》基礎上,我委研究制定了《政府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寫通用
大綱(2023年版)》《企業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寫參考大綱( 2023
年版)》和《關于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寫大綱的說明(2023 年版)》
(以下分別簡稱《通用大綱》《參考大綱》和《編寫說明》)。現印發給你
們,請按照執行,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項目可行性研究,提升投資決策科學化水平
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要著力推動高質量發展,增強投資對優化供給結
構的關鍵作用。高質量發展需要高質量的投資,高質量的投資需要高質量的 決策。可行性研究是投資決策的核心環節,加強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是提升 投資決策科學化水平的必然要求。《通用大綱》《參考大綱》和《編寫說明》 是指導有關方面開展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工作的指南,也是加強和改進投 資項目決策管理的載體。要以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寫大綱實施為契機,推動各
有關方面高度重視項目可行性研究工作,更加注重項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更
加注重把握可行性研究的重點,更加注重防控項目建設實施風險,切實提升
投資項目前期工作和投資決策的質量,為擴大有效投資,促進高質量發展提
供有力支撐。
二、區分項目性質,實施好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寫大綱
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寫大綱適用于我國境內各行業各類投資項目的可行
性研究工作,是投資項目決策的重要依據。其中,政府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
報告原則上應按照《通用大綱》進行編寫,并作為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審批
政府投資項目的基本依據。《參考大綱》主要是在落實企業投資自主權基礎
上,引導企業重視項目可行性研究,加強投資項目內部決策管理,促進依法
合規生產經營,實現健康可持續發展。《編寫說明》是對大綱的解釋和闡述。
在編寫、審核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時,應同時借鑒和參考使用大綱及說明有
關內容。
在編寫具體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時,可結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投資項目關于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寫大綱的說明(發改投資規〔2023〕304 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