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監總管一〔 2007 〕214 號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加強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基礎管理的指導
意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有關中央企業:
為加強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基礎管理工作,落實企業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提高
企業安全管理的科學化、規范化水平,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實現安全生產狀
況的持續穩定好轉,根據《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以及《金屬非金屬礦山安
全規程》 (GB16423) 等法律標準的規定,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
一、加強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基礎管理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1. 金屬非金屬礦山是我國重要的基礎產業,在國民經濟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近年
來,通過開展安全專項整治和實施安全生產許可等工作,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生產事
故從 2004 年起呈持續下降的趨勢 ,安全生產狀況總體穩定 。但是 ,事故總量仍然較大 ,
重特大事故時有發生,在尾礦庫、采空區、露天邊坡等方面仍存在重大隱患,安全生
產形勢依然嚴峻。對此必須始終保持清醒的認識。
2. 我國金屬非金屬礦山 95% 以上為本質安全程度低的小型礦山,生產工藝相對落
后,技術裝備水平較低,安全管理機構和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責任不落實,技術管
理和現場管理薄弱,安全投入不足和安全培訓不到位。因此,必須加強金屬非金屬礦
山安全基礎管理,提高安全管理的科學化、規范化水平,促進金屬非金屬礦山企業的
安全發展。
二、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基礎管理的指導原則、工作目標和主要任務
3. 指導原則。認真貫徹 “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 ” 的方針,堅持 “ 安全
發展 ” 的科學理念。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全面加強企業安全基礎管理,加強
政府安全生產監管,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切實解決影響安全生產的突出問題。
4. 工作目標。建立健全和完善金屬非金屬礦山企業安全管理組織體系、責任體系
和制度體系,強化現場安全管理和技術管理;逐步減少事故總量,進一步遏制坍塌、
冒頂片幫 、放炮 、中毒窒息和透水等重特大事故 。到 2010 年 ,金屬非金屬礦山生產安
全事故死亡人數比 2005 年有較大幅度下降 ,實現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生產形勢的明顯
好轉。
5. 主要任務。加強金屬非金屬礦山企業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機構,配備
安全管理人員,完善安全管理制度;開展安全教育和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
和技能;強化現場管理和技術管理;加大安全投入,加強隱患治理,增強安全生產保
障能力;加強應急救援工作,減少事故損失;依法關閉和取締非法和不符合安全生產
條件的金屬非金屬礦山。
三、建立、完善企業安全管理機構和制度
6. 設立專門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地下礦山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不少于 3人,露天礦山不少于 2人,小型露天采石場不少于 1人。礦山每班必須確保
都有專職安全檢查人員。
7. 建立 、完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金屬非金屬礦山企業應重點健全和完善 14 項安
全管理制度 :( 1)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 2)安全目標管理制度 ;( 3)安全例會制度 ;
( 4)安全檢查制度;( 5)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6)設備管理制度;( 7)危險源管
理制度;( 8)事故隱患排查與整改制度;( 9)安全技術措施審批制度;( 10 )勞動
防護用品管理制度;( 11 )事故管理制度;( 12 )應急管理制度;( 13 )安全獎懲制
度;( 14 )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制度等。
四、明確安全職責,建立安全生產責任體系
8. 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 。金屬非金屬礦山必須明確企業法定代表人 ( 包括金
屬非金屬礦山的實際控制人、主要負責人,下同)、分管負責人、技術負責人、生產
單位 、職能機構和各崗位人員承擔的安全生產責任 ,把安全生產的責任逐級逐項分解 ,
落實到各部門和各崗位人員,形成健全、完善的安全生產責任制體系。
9. 強化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責任 。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 ,
負責全面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 ;負責建立 、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
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
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事故隱患;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事
故應急救援預案;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10. 落實新建 、改擴建礦山的安全管理責任 。新建 、改擴建和實行資源整合的金屬
非金屬礦山必須嚴格執行建設項目的 “ 三同時 ” 制度,按照有關規定辦理項目核準手
續 。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 、同時施工 、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
嚴禁邊建設邊生產。
11. 明確承包項目和承包商的安全職責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市場運作機制 ,建立
項目法人負責制、項目招投標制、工程監理制,明確建設方、承包方和監理方的安全
職責。建設方與承包商簽訂安全合同,明確安全責任,并將其安全管理納入本單位安
全管理范疇。
五、加強和改進安全技術管理
12. 建立安全技術管理體系 。企業法定代表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 關于加強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基礎管理的指導意見 安監總管一〔2007〕214 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