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精神進一步加強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的實施意見
發文單位
: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文 號
:安委辦〔
2010
〕
17
號
發布日期
:
2010-8-27
執行日期
:
2010-8-27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委員會,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各有關成員單位,有關中央企業: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
2010
〕
23
號,以下簡稱《通知》)精神,進一步加強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促進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和工作目標
1.
堅決貫徹《通知》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決策部署,以有效遏制非煤礦山重特大事故的發生和繼續降低事故總量為目標,以深化安全生產
“
三項行動
”
、
“
三項建設
”
為抓手,進一步完善措施,突出預防為主、加強監管、落實責任,大力推進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大力推進打非治違、整頓關閉、資源整合、技術進步、強基固本等各項工作,大力推進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建設,力爭到
2013
年底,大中型金屬非金屬礦山達到安全標準化三級以上水平、所有金屬非金屬礦山和尾礦庫達到安全標準化五級以上水平,露天礦山(不含型材礦)全部采用中深孔爆破、機械鏟裝、機械二次破碎技術和裝備,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以下簡稱地下礦山)全部安裝使用監測監控、人員定位、緊急避險、壓風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聯絡系統,三等以上尾礦庫全部安裝全過程在線安全監控系統,礦山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和從業人員先培訓后上崗制度得到全面落實。通過努力,力爭到
2013
年底,使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死亡人數控制在
1000
人以內,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產形勢進一步穩定好轉。
二、全面加強非煤礦山企業安全基礎管理
2.
健全完善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規章制度。非煤礦山企業要建立健全以法定代表人負責制為核心的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在此基礎上,要健全完善安全目標管理、礦領導下井帶班、安全例會、安全檢查、安全教育培訓、生產技術管理、機電設備管理、勞動管理、安全費用提取與使用、重大危險源監控、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安全技術措施審批、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職業危害預防、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獎懲、安全生產檔案管理等制度,以及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精神,進一步加強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的實施意見安委辦[2010]1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