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文件
發改投資 [2003]1346 號
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安全生產監督
管理局關于加強建設項目安全設施
“ 三同時 ” 工作的通知
國務院有關部門 , 各省 、 自治區 、 直轄市 、 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
產建設兵團計委 ( 發展改革委 ) 、 經貿委 、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
門,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近年來,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 “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
的方針 , 安全生產工作得到了加強 。 但是 , 當前全國的安全生產
形勢依然嚴峻 , 造成重特大人員傷亡的事故時有發生 , 因建設項
目安全設施 “ 三同時 ” 工作不到位引發事故的情況越來越突出 。
為了扭轉生產安全事故多發的局面,加強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
“ 三同時 ” 工作的監督管理 , 減少或消除事故隱患 , 根據 《 安全
生產法》的有關規定,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凡新建、改建、擴建的建設項目,從可行性研究至竣
工驗收 、 投入生產和使用 , 都必須嚴格按照建設項目安全生產設
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 、 同時施工 、 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要求
進行建設與管理,安全設施投資應當納入建設項目概算。
二、對礦山建設項目和生產、儲存危險物品、使用危險化
學品等高危險行業的建設項目以及具有較大安全風險的建設項
目 , 建設單位在進行項目可行性研究時 , 應對安全生產條件進行
專門論證 , 委托安全評價中介機構進行安全生產評價 , 對建設項
目安全設施的安全性和可操作性進行綜合分析 , 提出安全生產對
策的具體方案 ; 對安全風險較小的建設項目 , 建設單位在進行項
目可行性研究時 , 應對建設項目安全生產條件及安全設施進行綜
合分析 , 編制安全專篇 。 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前 , 建設單位應向安
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提出安全設施單項驗
收申請 , 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煤礦安全監察機構驗收合格
后,方可進行建設項目竣工的總體驗收。
三、設計單位應嚴格依據可行性研究和安全評價的要求進
行安全設施設計 , 落實安全生產措施 。 安全設施設計應報經安全
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審查。
四、施工、監理和設計材料供應等單位,應嚴格依據設計
文件進行施工 、 監理和設備材料供應 , 確保安全設施設計方案的
有效實施。
五、各級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各級煤礦安全監察
機構應對礦山建設項目和生產 、 儲存危險物品 、 使用危險化學品
等高危險行業的建設項目 、 具有較大安全風險的建設項目的安全
設施設計,以及安全風險較小的建設項目的安全專篇進行審查 ;
根據建設單位提出的安全設施單項驗收申請 , 對建設項目安全設
施進行單項驗收,切實加強對承擔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設計 、
施工 、 監理和設備材料供應等單位執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 “ 三同
時 ” 情況的監督管理。
六、各級政府發展改革部門應將建設項目安全設施 “ 三同
時 ” 納入建設項目管理程序 , 對未進行安全設施 “ 三同時 ” 審查
的建設項目,不予辦理有關行政許可手續。
七、建設項目安全設施 “ 三同時 ” 的具體監督管理辦法,
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 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 ) 會同有關部
門另行制定。
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二 ○○ 三年九月三十日
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關于加強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工作的通知 發改投資〔2003〕1346 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