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 氣密型電氣設備 “ h”
GB3836 . 10 — 91
國家技術監督局 1991 — 05 — 27 批準 1992 — 02 — 01 批準
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氣密型電氣設備和氣密部件防爆性能方面的技術要求、試驗和標志。
氣密型電氣設備或氣密部件 , 除須符合本標準的規定外 , 還須符合 GB3836 . 1《 爆炸
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 通用要求 》 中的有關規定 。 如 GB3836 . 1與本標準規定不一致 , 則
按本標準規定。
2 引用標準
GB3836 . 1 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 通用要求
GB3836 . 3 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 增安型電氣設備 “ e”
3 術語
3. 1 氣密型電氣設備
具有氣密外殼的電氣設備。
3. 2 氣密外殼
用熔化、擠壓或膠粘的方法進行密封的外殼。這種外殼能防止殼外部氣體進入殼內 。
3. 3 氣密部件
具有氣密外殼而不能單獨在爆炸性環境中應用的電氣部件。
4 技術要求
4. 1 外殼
4. 1. 1 氣密外殼各部分間必須用熔化 (如軟釬焊、硬釬焊、熔接 )、擠壓或膠粘的方法進
行密封,不許采用襯墊密封方式。
4. 1. 2 氣密外殼的結構應保證在使用期內都保持氣密。經過氣密試驗合格的外殼,在使
用過程中不許打開 。如打開外殼則認為外殼的氣密性被破壞 ,須重新密封并重新做氣密試驗 。
4. 1. 3 金屬外殼如果使用了法蘭連接,必須將法蘭周圍熔接或膠粘,膠粘寬度須不小 于
6m ,以保證其氣密性。
4. 1. 4 外殼應盡量減少接縫。
4. 2 電纜引入裝置
通過外殼壁的電纜及引線要密封 ,密封性能應不受溫度及氣候的影響 ,并應采取措施
保護電纜及引線免受機械損傷。典型結構如下圖。圖中 1須不小于 GB3836 . 3表 1中電氣間
隙值的 20 %,最小為 2mm ;密封填料的最小厚度為 2mm ;澆注時須防止固化密封填料中積聚
氣泡。
4. 3 制造廠須提供與防爆性能有關的技術文件 , 如密封 : 工藝等 。 如果采用了膠粘劑 , 還
須提供它的極限熱穩定溫度等有關技術資料;如可能,并說明溶解膠粘劑的溶劑。
5 試驗
5. 1 氣密試驗
氣密型電氣設備或氣密部件須按下列方法之一做氣密試驗。
5. 1. 1 將樣品全部浸入水中 。 樣品頂部位于水面以下至少 1m , 然后將水面上部的壓力減
少到 0. 2× 10 5Pa( 絕對值 ),持續 200s ,以無可見氣泡為合格。
5. 1. 2 將初始溫度為 25 土 2℃ 的樣品,快速浸入 50 ± 2℃ 的水中,樣品頂部位于水面以
下至少 25mm ,持續 60s ,以無可見氣泡為合格。
5. 2 如果氣密型電氣設備或氣密部件,在密封時使用了膠粘劑,則須先按 GB3836 . 1中
24 . 2條做熱穩定性試驗,然后再做氣密試驗。
6 檢驗程序
6. 1 按本標準制造的氣密型電氣設備或氣密部件的檢驗程序須符合 GB3836 . 1第 31 章的
規定。
6. 2 氣密型電氣設備和氣密部件的型式試驗除須按 GB3836 . 1第四篇的有關規定進行外 ,
還須按本標準 5. 1條和 5. 2條的規定進行試驗。
6. 3 出廠檢驗
每臺產品均按照 5. 1條進行氣密試驗。制造廠應保證每一臺產品的性能檢驗合格。
7 標志
氣密型電氣設備或氣密部件的標志符合 GB3836 . 1第 30 章的規定,其防爆型式的標
志為 “ h” 。
標志舉例: “ hⅠ” , “ hⅡ T3 ” 。
附加說明: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機械電子工業部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防爆電氣設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
本標準由機械電子工業部佳木斯防爆電機研究所、南陽防爆電氣研究所負責起草。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章平誼、梅之芬。
GB_T 3836.10-1991 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 第10部分:氣密型電氣設備“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