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 止 使 用 的 設 備 及 工 藝 目 錄 ( 第 二 批 ) 的 通 知
安 監 總 管 一 〔 2015〕 13 號
各 省 、 自 治 區 、 直 轄 市 及 新 疆 生 產 建 設 兵 團 安 全 生 產 監 督 管 理 局 , 有 關 中
央 企 業 :
為 淘 汰 嚴 重 危 及 生 產 安 全 的 工 藝 和 設 備 , 推 動 金 屬 非 金 屬 礦 山 設 備 和
工 藝 的 改 善 , 提 高 金 屬 非 金 屬 礦 山 安 全 保 障 能 力 , 預 防 生 產 安 全 事 故 , 依
據 《 安 全 生 產 法 》 等 法 律 法 規 , 國 家 安 全 監 管 總 局 制 定 了 《 金 屬 非 金 屬 礦
山 禁 止 使 用 的 設 備 及 工 藝 目 錄 ( 第 二 批 ) 》 , 現 予 發 布 , 請 遵 照 執 行 。
安 全 監 管 總 局
2015 年 2 月 13 日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發布金屬非金屬礦山
金屬非金屬礦山禁止使用的設備及工藝目錄
(第二批)
新建、改建、擴建的礦山從本目錄發布之日起,一律禁止使用下列設
備及工藝。現有生產礦山在用下列設備及工藝的,按照本目錄規定的時限
予以強制淘汰。
1.擴壺爆破;
2.掏底崩落、掏挖開采、不分層的 “ 一面墻 ” 開采;
3.使用爆破方式對大塊礦巖進行二次破碎;
4. 無穩壓裝置的中深孔鑿巖設備;
5. 集中鏟裝作業時人工裝卸礦巖;
6.未安裝捕塵裝置的干式鑿巖作業;
7.主要無軌運輸巷道及露天采場采用人力或畜力運輸礦巖;
8.專門用于運輸人員、炸藥、油料的無軌膠輪車使用的干式制動器 ;
9. TKD 型提升機電控裝置及使用繼電器結構原理的提升機電控裝置。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 關于發布《金屬非金屬礦山禁止使用的設備及工藝目錄(第二批)》的通知 安監總管一〔2015〕13 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