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加強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培訓工作的通知
安監總廳安健〔2015〕12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各省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有關中央企業:
為推動用人單位做好職業衛生培訓工作,不斷提升用人單位職業衛生管理水平,提高勞動者的職業病危害防治意識和能力,根據《職業病防治法》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執法的通知》(國辦發〔
2015
〕
20
號)等有關規定,現就加強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培訓工作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增強做好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培訓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
近年來,各地區認真貫徹落實《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積極推進職業衛生培訓工作,取得了一定效果。但是,當前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培訓工作仍然存在著重視不夠、責任不落實、投入不足、培訓針對性和實效性不強、培訓率偏低,勞動者特別是農民工不了解職業病危害對自身健康的損害、自我防護意識和防護能力差等問題,導致大量勞動者職業健康受到嚴重傷害。
職業安全健康工作的實踐表明,進一步加強職業衛生培訓工作,是堅守發展決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為代價這一安全紅線的內在要求;是增強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和職業衛生管理人員的法律意識,提高用人單位職業病防治水平和勞動者自我防護能力的重要途徑;是督促用人單位自覺履行職業病防治主體責任,預防和控制職業病危害,保障勞動者職業安全健康的源頭性、基礎性舉措。用人單位要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綠色發展,牢固樹立
“培訓不到位就是隱患”的觀念,
把職業衛生培訓擺上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實把工作謀劃好、部署好、落實好。
二、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培訓工作的總體思路和工作目標
(一)總體思路。以“強化紅線意識、促進職業健康”為工作主線,以貫徹落實《職業病防治法》為主要內容,實施分類培訓,突出重點行業、重點崗位和重點人群,進一步明確職業衛生培訓內容,改進培訓方法,提升培訓的針對性和實用性,提高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職業衛生管理人員的法治意識和管理水平,提升勞動者的自我防護意識和能力,為防治職業病危害提供保障與支持。
(二)工作目標。
力爭在“十三五”期間,礦山開采、金屬冶煉、化工、建材等職業病危害嚴重行業領域的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和接觸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培訓率達到
100%
。
三、落實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培訓主體責任
用人單位是職業衛生培訓的責任主體。應當建立職業衛生培訓制度,保障職業衛生培訓所
關于加強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培訓工作的通知--安監總廳安健〔2015〕121號